作者:王啟峰
9月17日,由國家環保總局和美國環保協會共同完成的『中國環境監察執法效能研究項目總報告』向社會公布。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在環境污染方面違法與守法成本相差46倍,較低的處罰標准使執法機構手中的『大棒』變成了『軟柿子』。面對懸殊的比例及『偏軟』的執法,中美專家呼吁將『按日處罰』寫進正在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以便大幅度提高環保領域的違法成本。(來源: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