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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茅於軾5日在廣州演講稱,他贊成提高高校學費,也贊成電費提價。他認為中國高校裡,窮人孩子的比例只佔到10%?20%。他認為,通過提高的學費來增加更多的獎學金和助學貸款,纔是解決窮人上學問題的最好辦法。(1月6日《南方都市報》)
去年年中,茅於軾曾因『要想窮人變富,先要保護富人』的觀點被公眾集體撻伐。如今,他又發出贊成提高學費的聲音。可以預見,他的這番言論還會引發大規模的公意嗆聲。
究竟如何看待茅氏言論?其實,只要少有理智就會明晰,憑籍茅經濟學家的專業身份,他是不會發出明顯弱智和欠缺邏輯的言論的。因此,公眾的公開撻伐和腹誹只能說明是在誤讀茅氏言論。之所以如此,一是因為媒體報道不全,提供給公眾的是『抓起一點,不及其餘』的信息蒙太奇;二是公眾對於貧、富這兩個反應現實生態的詞匯十分敏感。因而對於精英人士表面化的對於富人的護佑或對物價高企的贊成都會條件反射式地做出淺顯的道德化解讀,會不假思索地將茅於軾這樣的專業人士看成是富人階層的利益代言人。如此一來,茅於軾的道德形象被民意的主觀評價所淹沒所侵蝕。
事實上,如果理性分析茅氏言論,卻看不出他是在為富人代言,也不是刻意在為窮人說話,而是在替所有的公民進行申言。大學學費高企,固然阻礙了一部分貧家子弟的入學,甚至還出現了『上學難』引發的社會悲劇。但這種困難絕非學費之錯,乃是在於國家教育救助體制的不健全和大學獎、貸、助學金的滯後。在國家財政挹注不可能全保高教教育的情勢下,高校學費的增加則成為學校助學資金的主要來源。降低學費,無疑會使削弱高校的資本積累,斷絕了高校永續發展和救助學生的機制源泉。大學不交學費,國家全保,那是計劃經濟時代平均主義的遺留,可是仔細想想,那個時候能上大學者又有幾人?更遑論窮人的孩子?沒有學費,形成的是少數精英的高教特權機制。
雖然,茅氏所謂的窮人比例(10%-20%)值得商榷,但筆者以為,只要窮人學生比例在50%以下,提高學費都是理性的教育選擇。降低學費,別忘了富人孩子可是收獲了大學教育的特權,而比照之下,窮人孩子的權利並未得到保障。故而,窮人的比例多少並非關鍵,因為如果窮人孩子比例佔多大多數,中國的大學教育又將回到計劃經濟時代。如前所述,即使沒有學費,那種唯有少數人纔能上大學的局面又和談公平。
衡之於更為宏觀的社會視野,中國改革開放的目的求的是國富民強。說的通俗一點,就是通過市場經濟的機制杠杆讓所有公民都有可能成為富人。面對『一部分人先富了起來』的現實,按照市場經濟的通適原則,保護先富者,鼓勵後富者,應是公共治理的首當其衝。此時抑富揚貧,或將先富者附加上為富不仁的道德偏見,即是人性上的妒忌弱點,更是對計劃經濟的道德性摧殘-----陰謀化先富者,後來者就喪失了致富的法理基礎。
茅於軾的言論恰恰為中國社會『貧富懸殊』的兩極社會難題提供了可行的求解方程。
一是從理念上對富人和窮人同等看待。因為這裡的富人和窮人都是抽象的概念,是中國所有公民身份的動態性界定。因而,這裡的富人,絕非是『為富不仁』的人,這裡的窮人,更不是道德無暇的人。無論哪個階層,都是權利平等的公民,這是構建公民社會的常識基礎。在我看來,茅氏理論倒還溫情脈脈,從家國永續發展的趨勢看,爭做合法富人纔更光榮,蟄伏貧困狀態而道德倨傲方纔可恥可恨。具體到大學學費上,人們相信窮人的孩子不惜高價上學,也為的是有出息。而這個出息,除了出人頭地的名,自然也包含讓人羡慕的利。
二是開出了熨平貧富懸殊的藥方。即通過機制手段,如提高大學學費,利用財稅調解,合理合法地將新富者階層的一部分財產納入國家財政或社會基金,然後再反哺窮人。事實上,就大學學費而言,交不起學費的孩子已經有了救濟自己教育權利的多種選擇: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儉學等方式。在此情勢下,若降學費,受益的就是富家學生了。
誤讀茅於軾,實際上是將法治治理和公共治理的機制瑕疵推卸到富人身上。這種認識上的錯位,很危險。所以,茅氏沈勇的啟蒙者角色,讓人感佩。(作者:張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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