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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番言論,『先跑老師』丟飯碗
『先跑老師』范美忠被砸掉了飯碗!昨天,都江堰市教育局紀委書記周澤邦表示,范美忠本無教師資格證,光亞學校確已對其解聘。而光亞學校校長則說,校方6月11日接到教育部門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師資格,解除繼續聘用。教育部發言人昨日表示,教育部沒有對此事發出指令。(本報今日B1版和新快報)
這個消息,應該會令無數人拍手稱快,然而,我卻覺得大不妥當。
首先,砸飯碗這樣的行為是否合法,恐怕存在疑問。中國政法大學何冰教授在其博客中撰文指出,『取消資格屬於我國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行政處罰之一種』,依據相關規定,『有關部門處理范美忠事件,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一、進行事實調查,並形成證據。二、在進行處罰之前,實行聽證;三、作出正式的處罰文書,告知處罰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並送達相關人范美忠。四、處罰文書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顯然,在程序上,有關部門是嚴重違法的。
即便是范美忠的言行違背了『教師法』等相關法規,對他的處罰也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執行,以一種違法的手段來制裁另一種違法的行為,是法治社會的悲哀。這實際上仍然是一種行政部門對權力的濫用,無論何種情況,這樣的行為也不該被鼓勵,否則對社會中的每一個人而言,都構成一種潛在的威脅。
其次,有關部門的這一行為,實質上是以行政手段來乾預思想范疇內的討論。盧梭有這樣一句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作為一名教師,我對『范跑跑』的言行非常厭惡和反感,我從心底裡認為他『不配做一名人民教師』,然而,這裡的『不配』,僅僅是一種人性和道德層面的譴責。聯系一下建國初期的『對電影《武訓傳》的批判』和『對紅樓夢研究的批判』以及其後的一系列批判運動,不難發現,行政手段對思想范疇內討論的粗暴乾預,往往會釀成社會的悲劇。這是一個理性的社會所要堅決警惕和杜絕的。
此外,有關部門的這一行為,事實上是在『民意』的影響下作出的。誠然,『范跑跑』挑戰了『人性』和『教師職業道德』的底線,引發了一種勢力強大的『公憤』,但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決不能使『民意』或者『公憤』影響法律神聖的公正性。
因此,作為對『范跑跑』言行的堅決反對者,我從砸『范跑跑』飯碗的這一決定中,感覺不到絲毫暢快,有的反而是懮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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